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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包含的特質


宗教信仰,可以說是人類心靈的棲息所,全球大約有七至八成人口都有宗教信仰,而信仰都集中在幾個大教派裡,計有:《 天主教 》、《 基督教 》、《 東正教 》合共約19億人;《 伊斯蘭教(回教)》約有13億人;《 佛教 》約有12億人;《 印度教 》約有10億人。宗教與人類的關係可謂密不可分,究竟怎樣釐訂,何為一個宗教呢?筆者認為必定包含六個特質,以下作全面分析 ……


1. 崇拜對象

宗教必定會有一個或以上的崇拜神靈,例如:《 天主教 》及《 基督教 》拜天父、聖母、耶穌;《 印度教 》拜梵天、毗濕努等;《 伊斯蘭教 (回教)》拜阿拉;《 佛教 》拜釋迦牟尼佛、觀世音菩薩等;《 道教 》拜太上老君、呂洞賓等等……

而崇拜的對象,可謂是一個教派思想的最高帶領;亦是教徒心裡,最高的一個模範;也是人生在世,心靈一個重要的倚靠。


2. 經書

「哲理」便是宗教的最大支柱,因此每個宗教必定有一部或以上的鎮教經書,例如:天主教、基督教的《 聖經 》;伊斯蘭教的《 可蘭經 》;印度教的《 吠陀經 》;佛教的《 心經 》、《 金剛經 》等;道教的《 道德經 》、《 太平經 》等等……。

這些都是教徒開啟智慧及處世修行的金科玉律,亦可教導教徒在世時應有的人生態度及行為;也包含完整的哲理去解釋生命與死亡。


3. 教義規條

而「教義規條」是歷代教派領導者訂立的,用來規範教徒的思想、行為。這也是教派分裂的主要原因之一。一部經書,在不同的時代、地域的人,看了也有不同的理解,不竟「教義規條」是人訂立的,因此總會有意見分歧的一天,就像由《 天主教 》分裂出的《 基督教 》,之後再分裂出《 東正教 》。

教義規條,當教的領導人,可隨不同時代的文化與人民的價值觀而作出修訂。而經書方面,在正常的情況都不會作出修改。


4. 儀式

教派有概訂的宗教儀式,用意為祭祀神靈及主持各類慶典,這可團結教徒的思想與行為。而宗教儀式,亦為了貼合世俗的人生大事,包括:祈求、出生、結婚、離世等 ……,都希望能從儀式當中,得到自己的宗教及神靈的參予與祝福。

從古代祭神、祭天的儀式,用意除了敬畏神靈以外,背後的意義其實是「結聚人心」的一種方法手段。


5. 解釋生命與死亡

每個宗教重要的一環,莫過於「解釋生命與死亡」,一個完善的宗教,必定有一套完整的理論去解釋生命與死亡。不竟,這是現今科學都未能完全解破的一個迷,而宗教的理論正好填補這個空洞。而「死亡」亦是人類最害怕面對的事情,因此宗教的理論,正好可以安撫人類的心靈。

其實很多科學家,也有宗教信仰的(並不代表他們認同宗教的所有言論),他們的個性都屬於思考型,而思考宇宙萬物均無窮無盡,在很多方面亦未必能找到答案,而宗教信仰就等同一個心靈的歇息點,如果欠缺這個心靈的暫托位,會很容易精神出現問題(想到發瘋!)。其實科學在於探求;而宗教在於安撫人類的心靈。如果循這個方向去想,其實兩者是並無抵觸的。


6. 終極目標

每個宗教的修行者,都會用一生的精神,再加上肉體上的修行,而達至一個最終極的目標,例如:修佛的終極目標是脫離輪迴,即謂:「解脫」;而天主教及基督教的目標,是離開人世間後會往天堂去;而道教修行的終極目標,是希望能天人合一,與自然融為一體。道行高者,亦可位列仙班。

雖然終極目標,不是每個修行者都達到的。但最基本,可望得到靈性的救贖與昇華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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