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五 卦 《 需 》
卦辭:有孚,光亨。貞吉。利涉大川。
彖曰:需,須也。險在前也,剛健而不陷,其義不困窮矣。需,有孚光亨,貞吉。位乎天位,以正中也。利涉大川,往有功也。
象曰:雲上于天,需;君子以飲食宴樂。
初九:需于郊,利用恆,無咎。
象曰:需于郊,不犯難行也。利用恆,無咎,未失常也。
九二:需于沙,小有言,終吉。
象曰:需于沙,衍在中也。雖小有言,以吉終也。
九三:需于泥,致寇至。
象曰:需于泥,災在外也。自我致寇,敬慎不敗也。
六四:需于血,出自穴。
象曰:需于血,順以聽也。
九五:需于酒食,貞吉。
象曰:需于酒食,以中正也。
上六:入于穴,有不速之客三人來,敬之,終吉。
象曰:不速之客來,敬之終吉。雖不當位,未大失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