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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相關:老學2015-06-04

馮友蘭與勞思光論 " 道 " 之「反」


談起中國的先秦哲學,特別是老子的部份,歷來學者對此的分歧甚多,而其中一個原因是老子所說的理論,剛好與世人所認定的想法相反,這關鍵在於經文內一種「反」的概念。從馮友蘭先生的《 中國哲學史 》及勞思光先生的《 新編中國哲學史 》中,對於老子經文中「反」之概念,都有哲學性的分析,綜觀這兩位哲學大師對這個一概念,雖然在用字上及表述的角度略有不同,但大體上卻並無異見,現在分析如下:

(一)馮友蘭所說 " 道 " 是天地萬物所生之總原理,乃事物變化之最大「通則」;即勞思光所說的 " 道 " 生世事萬象,一切變化皆循此「規律」。而兩位學者所說的「通則」與「規律」都包含了 " 道 " 之特性 ── 「反」。

(二)馮友蘭認為「變化」包含 " 道 " 的通則;勞思光也認為" 道 " 之運行,包含循環「交變」之義。兩者都一致認為事物「變」的哲學乃「反」之概念的前提。

(三)馮友蘭所述的「反、復」,含意帶有「循環往復」的意思;而勞思光所述的「反 」也包含「循環交變」之義。兩者也認為 " 道 " 之變化規律,也包含了「循環」的概念。

(四)《 道德經 》第六十五章:「玄德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乃至大順。」,解作: " 道 " 之玄妙德性,是深層的,有距離的,與經驗世界事物的認知正是相反的,(若居事物的反面),便會漸漸走向順境的正面。觀馮友蘭所述:「大要吾人若欲如何,必先居於此如何之反面,南轅正所以取道北轍。」,這正是上述經文意義的演繹;而勞思光所述:「老子在《 道德經 》中再三說明 " 相反相成 " 與 " 每一事物或性質皆可變至其反面 " 之理」,其意思是居「相反」之面,經過「"反"之交變」的規律後,便會達至「相成」。這亦與上述經文有同義之演繹。

(五)馮友蘭以「反」為「物極必反」,他說:「事物變化之一最大通則,則一事物若發達至於極點,則必一變而為其反面。此即所謂「反」,所謂「復」。」;而勞思光對「反」有另一種表述為「相反相成」,又以上述四為例,勞思光述:「故老子在《 道德經 》中再三說明 " 相反相成 " 與 " 每一事物或性質皆可變至其反面 " 之理。」。兩位學者都認為世事萬物的性質皆可由「正面」而走向「反面」。以筆者認為馮友蘭描述這個過程,以「物極必反」來形容更為透徹,因更能說明由盛至衰的過程,如越接近「極」,便距離「反」不遠矣。而這個形容,比較勞思光多了一個 " 進程 " 的提示。

參考了上述兩位學者對 " 道 " 之「反」的看法,可將《 道德經 》帶有「反」的概念,可歸納分為三種表示,以下節錄原文作舉例:

(一)「反」與 " 道 " 的關連:「反者道之動」(第四十章)。

(二)「反」之特性:「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」(第二十五章)。

(三)用「反」之功能:「玄德深矣遠矣,與物反矣,乃至大順。」(第六十五章);「正言若反」(第七十八章)。

最後,筆者希望將兩位學者對「反」的概念作一個統合:馮友蘭以「物極必反」及「循環往復」來形容 " 道 " 的特性;而勞思光則以「循環交變」及「相反相成」 來形容之,就上述概念筆者卻認為這正是「陰陽」概念的寫照。「陰陽」的概念包含「物極必反」、「循環」與「相對」,統稱為一種「變」的哲學。雖然老子只在四十二章提出過「陰陽」二字一次,但「陰陽」只是一個代號概念,以兩極對事物及現象作出闡釋,老子在《 道德經 》裡運用「正反比對」及「相反相成」之方式去說理的例子多不勝數,例如:寵與辱、雄與雌、正與反、美與惡、無與有、難與易、後與先、光與塵、貴與賤等等 …… 太多未能盡錄,而勞思光對此也有同樣的看法:「"反"有"相反相成"及"正反互轉"二義。五千言中釋此二義者乃近千言。」。再者,筆者認為 " 道 " 非存在我們的經驗世界裡,這種形而上的概念,必須透過另一層次的渠道(陰陽),才能夠更清晰地展示於我們的經驗世界裡。而關於「道」與「陰陽」的層次,可見於《 道德經 》第四十二章的描述:「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」,解作:" 道 " 是從「無」到「有」,到「有」便衍生「陰陽」,有「陰陽」便會產生「新事物」,「新事物」再繼續繁衍而成「萬物」。了解後便會知道 " 道 " 是透過「陰陽」的法則,與我們的經驗世界聯繫,而這篇文題所論的 " 道 " 之「反」,筆者認為乃「陰陽」概念的其中一種特性,以此。


馮友蘭,《 中國哲學史 》(PP:218-238)

勞思光,《 新編中國哲學史 》(PP:175-188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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