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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相關:老學2013-07-31

細說《 道德經 》今本的第一章(二)「非常名」存在着可變的概念

 
原文:「名,可名,非常名」在坊間的註解,多把這句解釋為:「名,可以說出來,就不是永恆的名」,以「名」解作:名字及稱謂,這個解釋,雖然錯不了許多,但完全未能觸及老子的核心思想,這是筆者否定的原因。

正確的解釋為,第一個"名"可解釋為:「概念」,而第二個"名"作動詞用,解作:「下定義」,而"非常"是「並非恆常」的意思,到最尾的"名",亦解作「概念」。整理後,白話的解釋為:「概念」可對事物下定義,但這並非恆久不變的「概念」。

說一些例子:一杯水在沙漠的概念是「珍貴」;相反,一杯水在水庫的概念是「微不足道」。又例:黃金在十多年前,有人打趣說:「十年黃金變爛銅」;到今時今日,黃金的價格升至千幾美元一兩,現在有人認為它是保值的。

道理是:本體雖然是同一樣的東西,但客觀的外在條件,會隨時間或地域等等.....而更改,而本體的定義亦隨之而改變。用這個邏輯去想想,試問在這個世界上,那有一種「概念」會是恆久不變呢?因此老子的「非常道」及「非常名」是就提醒我們要「與時偕行」,其中就是包含着陰陽的轉化,統稱為「變」的哲學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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