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卦 《 漸 》


卦辭:女歸,吉。利貞。


彖曰:漸之,進也,女歸吉也。進得位,往有功也。進以正,可以正邦也。其位剛得中也。止而巽,動不窮也。


象曰:山上有木,漸;君子以居賢德善俗。


初六:鴻漸于干,小子厲。有言,無咎。

象曰:小子之厲,義無咎也。


六二:鴻漸于坂,飲食衎衎,吉。

象曰:飲食衎衎,不素飽也。


九三:鴻漸于陸,夫征不復,婦孕不育,凶。利禦寇。

象曰:夫征不復,離群醜也。婦孕不育,失其道也。利用御寇,順相保也。


六四:鴻漸于木,或得其桷。無咎。

象曰:或得其桷,順以巽也。


九五:鴻漸于陵,婦三歲不孕,終莫之勝。吉。

象曰:終莫之勝,吉,得所願也。


上九:鴻漸于陸,其羽可用為儀。吉。

象曰:其羽可用為儀,吉,不可亂也。


【 備注:通行版『漸卦 』六二為「鴻漸于磐」,現據《 帛書 》版本改正為「鴻漸于坂」。】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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